马新明Max Ma 保险理财系列文章之(696) . ~* z8 J( a8 `3 A: n" T
如何实施财富传承是我们每个家庭都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并非只有富人才需考虑的! 3 k. _- l' d) C' T: ^7 I$ V
有人会说,他想在有生之年把所拥有的资产全部消耗完毕,不想传承任何财富给孩子,这其实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或者是在为逃避“财富传承”这个重要的人生课题找借口而已!因为即使你主观上不想在“身后”留下任何遗产给孩子,但客观上可能还是有一大笔资产(财富)在你有生之年用不完而不得不留给孩子,但怎么个“留”法却大有讲究,因为不同的财富传承方式的效率会大不一样,其中最高效的方式应该是通过购买合理的人寿保险来实现,或者通过人寿保险来参与! 这是因为通过人寿保险来实施财富传承至少有如下五个特点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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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绝对的确定性。 只要您购买的是终身人寿保险,而且按要求支付了最基本的保费,那么在任何时候身故时都一定有一笔对应的资产(即身故赔偿金)留给您的孩子(们),这将是一个绝对肯定的结果,不会存在任何不确定性! ~3 Z" [$ U. o2 q0 w5 }' } j e
二是绝对的增值性。 您付出的是保费,将来在身故后留给孩子的是赔偿额,而赔偿额永远都会大于您累积所支付的保费总和。Term保险不一定能实现财富传承,这里不予讨论;投保人另作额外投资的U.L保险也存在不确定性,将来增值如何取决于所选投资项目的实际表现;但若就只付基本保费的U.L终身保险来说,您所付出的总保费终将都会被放大成几倍或十几倍的资产(即赔偿额)留给您的孩子或孙子,其财富传承的增值性是确定的!而通过其它方式来传承财富,未必能确保增值;就另一类终身人寿保险即W.L分红保险来说,由于长期以来的分红率都非常稳定,波动较少,所以,通过购买分红保险所能放大和传承的财富也是基本可确定的!所不能确定的只是: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的人购买相同的保险,在实现传承时其增值的幅度是不相同的;同一个人购买同一份人寿保险,他在不同的时间身故,其财富传承的效率(即所实现的财富增值的倍数)也是不相同的,但就只付基本保费的保证付清型的U.L来说,在保费付清后的财富传承效率就已固定不变了;而就分红式W.L保险来说,则是被保人活得越长,可传承的财富(即总赔偿额)就越多、财富传承的效率也就越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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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财富传承的高效性。 按照法律的规定,所有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金都是免税的,从而使得人寿保险成为一种最具税务优惠的、最高效的财富传承手段!例如:假定您通过人寿保险把您的一部分资产(以缴交保费的形式,如$60万)放大成6倍(即$360万的赔偿额)给您的孩子,那么在你身故时你留给孩子的这$360万是完全免税的,你不需要为这$300万的增值缴交一分钱的税款;但如果您用其它方式来传承财富,假定同样是$60万的投入,将来身故时留给孩子的投资型资产也被放大成$360万,那么,其增值的$300万中的$25万的50%、另外$275万的66.7%需要计缴增值税,即$25万*50%+$275万*66.7%=$12.5万+$183.4万=$196万,需按最高税率53.53%计税,需要缴纳的税款高达$105万!而且还会产生遗产认证费(ProbateFee)等费用,其财富传承的效率将大打折扣! ! ]' Z) o* I p: h* F" t
第四,公司拥有的人寿保险更是实现公司资产传承的最具税务优惠的高效手段! 这是因为公司保单的身故赔偿金作为一种增值型财富在公司层面完全免税,同时还可产生一个几乎与赔偿额完全相同的珍贵的CDA额度,利用这个CDA,又可把这个被增值了的资产完全免税地传承给个人(公司的继承人),这正是公司保单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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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本身作为一种高效传承工具的人寿保险,同时又可保护其它类资产不受损失,确保其传承效率得以提高。 当夫妻最后一人身故后,会引爆一个很大的税务“炸弹”,孩子(作为继承人)若无足够现金缴交大额税款,则部分遗产就会被折价贱卖来清税!而父母的人寿保险赔偿金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从而可确保这些增值型资产的顺利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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